桂林乡村教学点老师:复式班课时折算与申报口径
发布时间:2026-11-07 人气: 来源:桂人社规〔2025〕2号、桂人社规〔2025〕9号及桂林市当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通知
核心提示:乡村教学点的复式班,一位老师同时承担两个及以上年级的教学,课时量核算与单式班不同。申报职称时,一般按各年级实际授课节次分别记录后合并计算,并在工作量表中注明复式班编班方式,由学校与县级教研部门核实。
教学点人少、班多,课表上写着一天六节,实际是两三个年级轮着上。填表时若只写总节次,审核人员看不出复式结构,容易被按单式班的标准核减。
政策依据
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基本条件》(桂人社规〔2025〕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区职称工作的通知》(桂人社规〔2025〕9号),以及自治区关于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教学点建设的有关要求,教师周课时与教学工作量应有课表、教案等材料支撑。
申报范围与条件
适用于桂林市各县区乡村小规模学校、教学点中承担复式班教学任务,拟申报初级、中级、高级教师职称的在职教师,含特岗教师、支教教师与走教教师。
办理流程怎么走?
- 按学期整理复式班总课表与分年级课表,标注同节课内并班上课的年级组合;
- 逐周统计各年级实际授课节次,形成复式班课时折算说明,注明折算依据;
- 由学校教务处核对并盖章,县级教研部门对折算口径出具意见;
- 随申报材料提交课表、教案、作业批改样本,材料按学期顺序装订。
材料清单要备哪些?
材料含复式班总课表与分年级课表、课时折算说明、代表性教案与作业批改样本、学校出具的教学工作量证明、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课时数据须与课表逐周对应。
注意事项
复式班课时不能简单按班级数翻倍,折算系数以县级教育部门当年度口径为准;走教教师在多个教学点任教的,须分别列出各点课时并附走教安排表;材料中出现的年级、学科要与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相衔接,避免申报学科与任教实际脱节。
常见问题(FAQ)
- 复式班课时折算有没有统一系数?自治区层面未设统一系数,一般由县级教育部门结合班额、年级组合确定,申报前应向县区教育局人事股确认本年度口径。
- 教学点没有教研组,谁来审核课时?通常由中心校教务处代管审核,再由县级教研部门复核,材料需两级签章,缺一级会被退回补正。
- 复式班任教经历对申报高级有用吗?乡村教学点任教经历在申报时通常作为倾斜因素予以考虑,但仍须满足学历、任职年限与业绩成果的基本要求。
官方咨询渠道
桂林市教育局人事科、各县区教育局人事股及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可咨询;具体折算口径以当年度桂林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通知为准。
延伸阅读:中小学教师申报条件、教学代表作制度解读、广西职称申报时间线。本文内容仅供参考,具体申报要求以官方最新发布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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