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区人才服务中心关于开展职称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2-01 人气: 来源:
各位专业技术人员:
根据自治区职称相关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办职称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对象范围
档案委托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才服务中心(中国广西人才市场)管理且符合职称认定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条件和要求
(一)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守法律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廉洁奉公,忠于职守,诚实守信,竭诚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承认学历的全日制应届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含硕士、博士),从事与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的专业技术工作,达到规定年限要求,经考核合格,可直接认定相应的职称,认定应在达到要求的时间起2年内办理完成,取得资格的时间博士后从出站之日算起,博士从建立劳动关系之日算起,其他从认定之日算起。逾期未办理须通过评审取得相应的职称。原则上不作二次认定,认定后不能因具备新的学历条件再次认定。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人员)不进行职称认定。学历资历年限具体要求如下:
1.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可认定员级职称;大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可认定助理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可认定助理级职称;
2.硕士学位获得者,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可认定中级职称;
3.博士学位获得者,可认定中级职称;博士后流动站、工作站期满合格出站人员,可认定副高级职称;在站工作时间达到2年以上的海外博士后可认定副高级职称,原则上在与广西区内工作单位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后2年内办理完毕。以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为毕业后从事与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的专业技术工作。初级、中级职称实行全国统一考试的专业不再进行相应的认定。
三、所需材料(2-6项均为扫描件)
(一)在线填报《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认定表》。
(二)按平台要求提供以下材料:
1.近期二寸免冠证件照;
2.身份证;
3.毕业证;
4.学位证(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提供);
5.教师资格证(申报教师系列职称提供);
6.法律职业资格证(申报律师系列职称提供)。
四、办理流程
(一)办理全流程
(二)具体填报方法
1.个人填报信息
申报者点击“中国广西人才市场职称网-我要报职称-我是个人用户” (https://my.gxrczc.com),登录个人账户(如尚未有个人账号的,请先根据系统提示进行个人用户注册),选择“申报职称——职称认定”,按要求填报个人申报信息并将材料报送至工作单位。
2.工作单位审核推荐
在“中国广西人才市场职称网-我要报职称-我是单位用户” (https://dw.gxrczc.com)界面登录单位工作人员帐户,对本单位账号下的认定材料认真核实,严格把关,签署推荐意见后根据单位要求逐级报送至中国广西人才市场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3.职改办审核
广西人才市场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线上审核单位报送的申报材料,并将审核意见反馈给工作单位及申报者个人。
4.交费和票据申领
(1)线上交费。当申报状态显示“初审通过”,请前往个人账户“费用记录”页面交费。请务必在符合办理条件的时间内交费,否则视为放弃。
(2)票据申领。当申报状态显示“已交费”状态,说明交费成功,请自行在个人账户“费用记录”页面中选择 “开发票”业务办理,获取电子票据。
5.下载电子证书及领取批文
(1)下载电子证书。登录个人账户,选择“证书管理-证书信息”—“查看详情”,详情页右下角点击“下载证书”即可。
(2)领取批文(以下方式二选一)
①现场领取批文地点:广西南宁市金洲路33号广西人才大厦三楼301室。
②邮寄批文流程:填写邮寄信息后前往个人账号“缴费管理”—“缴费记录”页面进行邮寄费用支付,支付成功后,职称材料将由中国邮政EMS送达指定收件地址。
五、收费标准和办理时限
(一)收费标准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桂价费〔2002〕240号文件规定,代办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费50元。材料初审通过后一次性交清。
(二)办理时限
自交费成功之日起,15个工作日(不包含法定节假日)办结。成功受理的材料按月进行批复,请您及时关注职称网职称认定领证名单信息。
六、其他事宜
该通知从发布之日起执行,如遇其他重大政策调整,按新的政策执行。
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金洲路33号广西人才大厦3楼301室
联系电话:0771-5505013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推荐评审认定办法(试行)》(桂人社发〔2017〕35号)
广西流动人员职称改革办公室
2021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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