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中职学校教师学徒制带徒资料的整理与留存
发布时间:2026-10-31 人气: 来源:人社部发〔2024〕56号、桂职办〔2020〕42号、桂人社规〔2025〕9号及南宁市人社局、教育局当年度职称评审部署文件
核心提示:南宁市中职学校教师承担学徒制带徒任务的资料,一般可作为实践教学与企业实践经历在职称申报中体现,须有协议、带徒名单与考核结果。
带了一届又一届学徒,申报时只剩几张合影。带徒经历要立得住,靠的是协议、计划、考核三段材料相互咬合,缺一段就容易被认为是参与而非承担。
政策依据
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技工院校教师队伍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6号)、桂职办〔2020〕42号及桂人社规〔2025〕9号文件,以及南宁市人社局、教育局当年度职称评审部署文件。
申报范围与条件
适用于南宁市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中拟申报初级、中级、高级职称的专任教师,含承担现代学徒制、企业新型学徒制带徒任务的实习指导教师。
办理流程怎么走?
- 调取本人参与学徒制教学的协议或校企合作协议;
- 整理带徒名单、培养计划与过程记录;
- 收集学徒考核结果与技能等级证书等佐证;
- 由学校审核公示后随职称申报材料报送。
材料清单要备哪些?
材料含校企合作协议或带徒协议、带徒名单、培养计划与过程记录、学徒考核结果或技能等级证书、学校出具的带徒工作量认定意见,以及公示件。
注意事项
协议须与带徒时段一致;多名教师共同带徒的应注明分工与排序;涉及学生个人信息的按学校规定脱敏;带徒成果不宜与竞赛指导成果重复填报。
常见问题(FAQ)
- 带徒能折算课时吗?通常由学校按教学工作量管理办法折算,是否采信以南宁市当年度评审口径为准。
- 没有协议的带徒算不算?一般需有正式安排文件,口头安排难以认定,建议补开学校证明。
- 跨企业带徒怎么填?按企业分列,注明服务时段与带徒人数,避免笼统填写。
官方咨询渠道
南宁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市教育局职成科可咨询;申报前以本单位当年度职称评审通知为准。
延伸阅读:广西工程业绩认定要点、全区职称评审改革要点、广西职称申报时间线。本文内容仅供参考,具体申报要求以官方最新发布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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