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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教师学业导师工作量的统计口径与材料留存要求

发布时间:2026-10-28 人气: 来源:自治区教育厅、人社厅当年度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通知及桂人社规〔2025〕9号、桂人社规〔2021〕11号

核心提示:广西高校教师申报职称,担任学业导师、班主任、社团指导教师的学生工作,一般可按学校规定折算计入教学工作量或育人业绩,须由院系出具工作量认定结果并留存过程记录,折算比例以学校办法和当年度评审文件为准。

带学生这件事,做了不等于算数。不同学校的折算口径差别很大,有的按学生人数、有的按学期、有的封顶,关键是要拿到院系盖章的工作量认定,口说无凭。

政策依据

依据自治区教育厅、人社厅当年度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区职称工作的通知》(桂人社规〔2025〕9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服务暂行办法》(桂人社规〔2021〕11号),高校教师评价坚持教书育人导向。

申报范围与条件

适用于广西本科高校、高职院校中拟申报讲师、副教授、教授等层级职称的专任教师,含教学为主型、教学科研型等分类评价岗位人员。

办理流程怎么走?

  • 向院系查询本办法中关于导师工作量的折算规定;
  • 整理本人任现职以来担任导师的任职文件与带教名单;
  • 归集谈心谈话、学业指导、活动组织等过程记录;
  • 由院系出具工作量认定结果并公示后随申报材料报送。

材料清单要备哪些?

材料含学业导师或班主任聘任文件、带教学生名单与届别、指导过程记录、院系出具的工作量认定表与核算依据、考核结果或评优材料。跨院系任教的由各院系分别出具。

注意事项

折算一般设有上限,超出部分通常不计入;同一学生不得由多名教师重复计入;脱产进修、长期病假期间一般不计算;校内办法低于评审文件要求的,以当年度评审文件为准。

常见问题(FAQ)

  • 带多少学生能折算多少课时?由学校办法规定,各校差异较大。建议向院系教学或人事部门索取书面口径,避免按他校经验估算。
  • 研究生导师算学业导师吗?一般分属不同类别。研究生指导工作量多单独核算,与本科生学业导师工作在申报表中应分别填报,不得重复计算。
  • 没有过程记录只靠名单行吗?风险较高。多数评审要求提供带教过程佐证,仅有名单难以体现实际指导成效,建议平时留存谈话与活动记录。

官方咨询渠道

咨询所在高校人事处(职改办)、院系办公室或自治区教育厅人事处,也可登录广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服务平台(my.gxrczc.com)查询,或拨打12333咨询。

延伸阅读:工程人才分层培养体系、全区职称评审改革要点、广西职称申报时间线。本文内容仅供参考,具体申报要求以官方最新发布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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