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教师指导学生成果:毕业论文与竞赛获奖采信
发布时间:2026-10-26 人气: 来源:自治区教育厅、人社厅当年度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部署文件
核心提示:广西高校教师申报职称,指导学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参加学科竞赛并获奖等成果,可作为教育教学业绩予以采信,一般限于本人独立指导或第一指导教师,须有立项、指导与结果三类材料支撑。
教学型教师常觉得「没有课题就没有业绩」。其实指导学生这条线材料密度很高——论文指导记录、竞赛立项、获奖文件,都是可核验的教学实绩。
政策依据
依据自治区教育厅、人社厅当年度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部署文件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服务暂行办法》(桂人社规〔2021〕11号),高校教师系列实行分类评价,教学为主型重点考察教学工作量、教学质量与人才培养成效。
申报范围与条件
适用于广西本科高校、高职院校中承担教学任务、拟申报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等层级职称的专任教师,含理论课教师与实践指导教师。
办理流程怎么走?
- 梳理任现职以来指导学生的完整清单;
- 归集指导记录、答辩记录或竞赛指导文件;
- 由院系出具指导情况确认意见并公示;
- 随职称申报材料报送,由学校与评委会核验。
材料清单要备哪些?
材料含毕业论文(设计)指导任务书与答辩记录、竞赛立项或组队文件、获奖证书与主办单位批复、指导教师排序证明、院系出具的指导工作量认定表。材料须真实,署名顺序与文件一致。
注意事项
指导学生成果一般只认定本人为主要指导教师的部分,共同参与指导的须明确排序;获奖须由教育主管部门或学校认可的竞赛主办方出具;同一成果不得在不同评价项下重复计算。
常见问题(FAQ)
- 第二指导教师能算业绩吗?通常认定第一指导教师或独立指导教师。第二及以后位次的,是否采信按当年度评审条件和学校实施细则执行,建议提前向学校人事部门确认。
- 指导学生未获奖可以写吗?可以。指导过程本身属于教学工作量的组成部分,可按教学业绩如实填报,但获奖成果在评价中的权重一般更高。
- 跨校指导的成果算吗?一般以本人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为依托的指导学生成果为限,跨校兼职指导的须说明情况并由本校人事部门审核确认。
官方咨询渠道
咨询所在高校人事处(职改办)、院系教务部门或自治区教育厅人事处,也可登录广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服务平台(my.gxrczc.com)查询,或拨打12333咨询。
延伸阅读:教学代表作制度解读、全区职称评审改革要点、职称评审费与缴费时间。本文内容仅供参考,具体申报要求以官方最新发布文件为准
→→→温馨提醒→→→:立大教育机构(添加手机\微信:186 9798 7870 李主任微信同手机号 获取更多最新资讯);文章摘转互联网,如有侵权联系秒删、谢谢!
立大教育机构官网(www.lida100.com)—专业评审正规机构十三年·通过率高·服务好,欢迎单位企业或个人前来咨询(免费咨询,赠送一份申报指南),谢谢!!

